77779193永利官网2023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

來源:77779193永利官网 作者:靳韶佳審核:鄭仟發布時間:2023-06-30 15:12 浏覽次數:


為了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規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定和管理工作,建立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的長效保障機制和内在激勵機制,激發研究生學習積極性,促進研究生教育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以及學院研究生教育的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學院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分管研究生工作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行政管理人員代表、研究生代表(非研究生幹部)任委員。

二、評定範圍

(一)我校正式錄取的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休學、退學、延期畢業的研究生,檔案未調入學校的研究生無參評資格。

(二)參加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的研究生應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理論,道德品質優良;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參評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除符合基本條件外,學位課平均成績應達到80分(含)以上。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主要考查研究生創新能力和科研成果,根據研究生創新能力總分排名和學校分配學院國家獎學金的推薦名額确定國家獎學金拟推薦人選。

三、評審流程

(一)在學校規定時間内,向學院全體研究生宣講《77779193永利官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通知》及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在規定日期内上報申請書并提交相應支撐材料。

(二)評審委員會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每位參評研究生各項積分、獎勵依據及支撐證明材料等進行核定,綜合測算每位參評研究生的綜合成績分數,并接受學院導師及全體研究生的全程監督。

(三)評審委員會召開國家獎學金評定會議,依據參評研究生綜合成績排名結果,根據學院國家獎學金分配名額确定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初評名單,并将初評結果在學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後,提交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進行審定,同時将學院國家獎學金獲得者名單及相關材料上報研究生工作部,學校審定結果将在全校範圍内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評定細則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細則由德育分、課程學習、創新能力、社會實踐活動四個部分組成。其中德育分施行一票否決制,其他三部分采取評分制,具體分值分配如下:

一、德育分

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取消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參評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2.參評學年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的;

3.參評學年學位課有不及格者;

4.參評學年無特殊情況惡意欠繳學費(住宿費)的;

5.參評學年開題報告、中期考核第一次未通過的;

6.評定材料存在弄虛作假的。

二、課程學習

課程學習、創新能力、社會活動總得分=各環節得分×該環節所占權重。

具體細則如下: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各部分評定内容所占比例

三、創新能力(100分封頂)

(一)基礎分20分:經導師考核合格。(包括指導本科生論文、跟導師做項目等。)

(二)創新分(所有成果截止時間為當年9月30日,當前學曆期間已獲得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如當年再次申請國家獎學金,其成果不可重複申報使用。)

1.發表學術論文:

(1)SCI 檢索T 類:50分/篇;

(2)SCI 檢索A 類:30分/篇;

(3)SCI 檢索B 類:20分/篇;

(4)SCI 檢索C 類:10分/篇;

(5)中文核心:15分/篇;我校主辦的學術期刊可認定為中文核心,每生不超過1 篇;

(6)其它SCI 檢索(除T, A, B, C 類以外):8分/篇;

(7)EI 收錄(不包括會議論文):6分/篇;

(8)國際會議論文:4分/篇;國内會議論文:2分/篇(每生不超過2 篇);

(9)普通論文:4分/篇。

注:①僅認定學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且學生為第二作者的論文為有效,且導師須為我校正式教職工;

②共同一作隻認定排名第一的作者,或導師排名第一學生排名第二;如排名第1的作者放棄申報,則另一共同一作可使用一次;

③所有論文都必須以77779193永利官网為第一署名單位;

④SCI 文章分區參照77779193永利官网大學科技成果獎勵辦法認定标準附錄。

2.專利:

(1)發明專利授權30分/項;

(2)實用新型授權10分/項;

(3)專利受理4分/項(出具受理通知書,最高不超過20分);

(4)軟件著作權8分/項。

注:隻認定學生排名第一或導師第一學生第二。

3.科研獲獎:

(1)國家級≤40分/項( 一等獎40分,二等獎37分,三等獎34 分);

(2)省部級≤20分/項( 一等獎20分,二等獎17分,三等獎14 分);

(3)中紡聯等行業獎勵≤20 分/項( 一等獎20分,二等獎17分,三等獎14分);

(4)其餘4--10分/項不等。

注:獲獎者1人得100%;獲獎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獲獎者3人排名第1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 及以後不計分。(沒有國徽的獲獎證書,按行業獎勵計算。)

4.課外科技競賽活動:

(1)國家級≤20分/項( 一等獎20分,二等獎18分,三等獎16 分);

(2)省級≤10分/項(一等獎10分,二等獎8分,三等獎6分);

(3)校級≤3分/項(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

注:獲獎者1人得100%;獲獎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獲獎者3人排名第1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 及以後全部按照1分或者0.5分來計分(具體由第3名得分來衡量)。(學科競賽範圍可參考研究生院發布的2023年研究生學科競賽獎勵目錄,或在此基礎上結合學院特點進行擴充認定計分。)

四、社會實踐活動(100分封頂)

(一)基礎分:30分(參與學術講座等)

(二)社會活動分

1.學術活動:參與學術論壇、國際國内會議等10分/項。

注:學術活動(學術論壇、國際國内會議等)不超過20分。

2.其他活動:如運動會、文體活動、被學校認定的研究生幹部等10 分/項。

3.非專業文體獲獎:校級20分/項,省級50分/項。(獲獎者1人得100%;獲獎者2人排名第1得65%,排名第2得35%;獲獎者3人排名第1 得60%,排名第2得30%,排名第3得10%,第4 及以後不計分。)

4.實踐工作:單位實踐、社會實習、暑期實習、實驗室建設等20分/項。

5.參加課題組會、Seminar、聽講座報告等,缺勤一次扣1分。

6.參與學院公共性服務事務根據實際情況加0.5-2分。

7.其他加分、扣分事項參照研究生管理條例。

說明:

1.創新能力考核主要體現對研究生科研能力的考核,包括發表科研論文、出版專著、科研獲獎及專利和課外科技活動等。論文獲獎不加分;英語六級和計算機二級不另外計分。創新能力基礎分需提供參與導師項目、指導本科生畢業論文等證明材料,未提供者則沒有基礎分。

2.社會活動情況是指研究生必須參加新生教育活動、學校組織的各項課外活動、研究生所在單位組織各項課外活動(包括研究生學術論壇、運動會、文藝晚會和其他活動)等。

3.研究生幹部、學院聯系人(出具相關證明)、三助等應予一定的

體現。

4.導師僅指導師雙選系統中的備案導師。

5.上一年評獎成果本年不能再用。

6.本細則解釋權歸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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